養護照護
服務對象
- 需設籍本國,其自費對象須年滿60歲以上,公費對象須年滿65歲以上。
- 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之老人,或有鼻胃管、導尿管護理之服務需求者。
- 無法定傳染疾病者。
- 需有親友作為保證人委任本家代為照護者。(公費就養者由地方主管機關出具委託書)。
※有以下情況之一者,本機構恕無法受理照護:精神狀況異常或不穩定有危害團體安全之虞者、患有法定傳染病者、酗酒滋事聚眾賭博或鬥毆行兇吸毒行為有礙安全者、教唆他人行兇或挑撥是非有破壞本家和諧之虞者、違反其他重大事件者。
服務內容
- 服務時間:提供二十四小時的生活照顧及護理服務。
- 生活照顧服務:膳食、沐浴、衣服洗滌、床務整潔及室內打掃、聯繫親友等日常生活事項。
- 醫療服務:
- 由特約醫師定期至機構看診。
- 衛生福利部署立嘉義醫院醫師許哲華、楊文良及李聖楷每隔一週之週五,8時-12時支援一般診療服務。
- 每週二治療師陳威霖由合約醫院派遣至本家服務,8時-12時支援。
- 每週三治療師蘇美宇由合約醫院派遣至本家服務,8時-12時支援。
- 每週四治療師王浩宇由合約醫院派遣至本家服務,8時-12時支援。
- 營養師每月至少評估住民營養狀態一次。
- 定期藥師服務藥事評估。
- 護理服務:
- 有護理人員輪值三班
- 依個案需求,擬定護理計畫。
- 提供個案每天餵食、身體清潔、二小時翻身、換藥及協助維持身體功能等及持續性的照顧工作。
- 文康休閒活動:定期舉辦懇親慶生和節日活動(邀請家屬參加)。
- 社工服務:專業社工協助規劃社會福利輔助申辦作業。
申請須知
申請入住準備資料
- 個案體檢表。
- 兩吋照片2張。
- 個案病歷摘要。
- 身分證影本(入住本人、保證人)。
- 印章(入住本人、保證人)。
收費標準
- 保證金:每人收取20,000元整之保證金,並於入住當日繳交,其退住時無息退還。
- 養護費用(以下費用均包含膳食、住宿、服務及維護費用):
每人每月24,000元整,得依物資上漲並通知函調。
- 消耗品:含換藥、尿片、蒸氣吸入、日常用品等費用按月結算。
- 繳費方式:進住時繳交保證金及第一個月養護費用,次月養護費用及消耗品費用於每月10-20日前繳交
- 住民因病院期間得依日計辦理退費,住院期間看護費用另計。
- 插管者每管每月加收1,000元整。
- 牛奶費用另計。